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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维权


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将被追究

[ 发布时间:2014-08-20 | 浏览:855次 ]

近年,自《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对违反规定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建设活动的政府各部门的“一把手”实施过问并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被停职检查,劝其辞职。对行政首长们要来真格的,行政首长中决不允许有“中间状态”存在。

建立问责制,就是要督促领导干部把思想真正转变到为企业服务上来,努力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始终做到心中想着企业,办事为了企业,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他强调,问责办法列举的16种行为,都属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政令不畅、秩序混乱、工作效能低下,导致影响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都要实行问责。

据了解,近年以来,大连市在行政审批、开办企业、就业与保障等8个方面改进政府服务,建成了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扩大网上审批,为市民提供10多万个免费电子邮箱,拿出1.5亿元财政补贴用来清理行政收费,调整、交流了53个部门的700多名机关干部,政府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和企业满意率空前提高。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该办法规定,凡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政府政务督察机构、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提出问责建议以及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提出问责建议等情况的,将启动问责程序。

与此同时,该法令严格追究责任的方式有七种,分别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停职反省;劝其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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