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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


公司成为股东的法律规定

[ 发布时间:2014-08-21 | 浏览:859次 ]

1、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公司制企业、集团所有制企业投资,但其所设立的分公司不能对外投资。

2、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原则上不能成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司法判决或抵押质押等不属于主动投资行为。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

拟上市股东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其法人资格并未就此消亡,营业执照的吊销只说明其丧失了经营资格,其法人资格依旧存在,因此不影响其对股份的持有。但因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可能存在法人资格丧失的风险,由此导致股权的不确定性。因此拟上市鉴于股权的稳定性考虑,若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股东,还是建议转给他人。

5、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

总体上来说,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非企业法人都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一般来说,国家政府性质的非盈利性的非企业法人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

6、基金公司

基金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7、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设立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

8、外商投资企业

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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