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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1-10 | 浏览:2447次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
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办函〔2014〕76号

来源: 人事处时间:2014-10-13 9:52:0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力度,更好地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8]242号),现就做好201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评审工作2014年第四季度进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聘任的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在评审职称任职资格时,应以实际水平、创新能力和业绩成果为主要考核依据,并参考文化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和资历。

(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正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条件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大专2年,本科1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申报评审中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担任初级工程技术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的专业工作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并且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

3、申报评审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能独立承担或主持重大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技术和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近5年考核为合格。

(三)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条件

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10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4)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上有署名);(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7)参与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8)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个人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2)被评为市(县)级以上科技型企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4)获得市(厅)级二等(县区级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7)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8)产品在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9)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四)职称外语要求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人员应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职称外语条件按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执行。

(五)计算机能力要求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人员应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执行。年龄满45周岁可免试。

(六)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凡晋升职称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完成2013、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2013、201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分别不少于80学时(公需课学习24学时,专业课56学时)。

四、评审办法及程序

凡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如实填写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技术材料,所在企业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贡献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材料,与本人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省属企业参评人员的材料直接报送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区)属企业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改革办公室)、人事劳动局出具委托证明,由市中小企业局报送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中级以下职称的人员由市中小企业局组织评审,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审批。

五、评审费用收取

根据省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400元,中、初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和100元/人。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15份;

4、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1份;

7、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或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申报人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4、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6、其它能证明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申报单位同时上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相关主管部门应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汇总表》一并上报。相关表格资料及要求请在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网站(www.smte.gov.cn)或陕西中小企业人才信息网(www.snhr.cn)下载。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收回其资格证书,3年不得参加评审,情节严重的在全省通报批评。

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协作,积极主动为参评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要严格评审标准和条件,确保评审质量;要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人:齐昌明87291463

王秀荣87446418

马引利87234055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201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表格资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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