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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09-10 | 浏览:2350次 ] |
中共凤县县委 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凤县县委 凤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现就全面推动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一是强化民营经济组织保障。由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制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协调深化政银企关系,拓展民营企业“四员四团四平台”服务机制和“三问三送”联企帮扶活动,落实落细帮扶措施,帮助企业纾纡解困;组织企业外出招商和考察学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商工局;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等部门〕 二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最大程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探索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建立完善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包抓机制,集中解决部分民营企业已建成项目验收难、办证难问题。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加大对恶意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推动解决拖欠顽疾。〔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商工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三是持续壮大民营经济规模。依托县域企业发展实际,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凤县本地化企业梯度培育模式,通过梯度培育服务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户)。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确保县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即享。〔牵头单位:县商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四是支持工业企业技改扩能。争取省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按照其生产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补,每户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享受省、市政策叠加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每户购置生产设备投资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县商工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是支持非能工业企业超产超销。以各规上企业2023年工业产值为基数,对2024年工业产值增速高于上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补:1.对2024年全年工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2.对2024年全年工业产值达到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3.对2024年实现工业产值在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4.对2024年实现工业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0.5万元奖励。此政策暂定为2024年一次性政策。〔牵头单位:县商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六是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进行免费培训学习。深化民营企业职称制度改革,对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专业人才,按照《陕西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严格执行《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育政策申报审批工作指引》(宝人社发〔2023〕20号),确保人才引育政策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商工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县文旅局、县供销联社〕 七是建立统计监测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审批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登记库、统计部门建立的“五上”企业信息库和税务部门建立的企业纳税信息库等,建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规模以上重点民营企业库;加强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和发展趋势的研判,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统计局);配合单位:县商工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八是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强化“陕企通”—凤县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及时发布涉企政策及信息,将其打造成跨部门、跨层级的“一站式”民营企业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三问三送”联企帮扶活动,对新增“五上”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及时落实包抓领导干部,并纳入联企帮扶名单,实现“五上”企业帮扶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工局、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等联企部门〕 九是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县长—企业家”茶话会或民营经济座谈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逐步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故事,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焕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激情活力,营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商工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 十是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采取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估各涉企部门工作质量、服务质量、政策执行质量。各涉企部门每半年向县商工局报送1次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县商工局综合评估,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反馈至县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商工局等涉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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